原標題:這3類充電寶禁止上飛機
根據中國民航局相關規定,自6月28日起,禁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已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近日,青島機場發布關于攜帶充電寶乘機的相關提醒。
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
6月26日,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今年以來,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在飛機上起火冒煙事件多發。近期多個頭部品牌充電寶廠家因電芯存在安全風險,對多批次產品實施召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撤銷或暫停了多個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3C認證,上述情況表明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存在安全質量隱患,給民航安全運行帶來的風險持續增大。對此,民航局決定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按照國際通行的《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進一步采取嚴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關單位加強組織、做好宣傳告知、嚴格查驗、改進服務、做好應急準備等工作。
通知強調,各機場安檢部門要加強對旅客隨身攜帶充電寶查驗,嚴防旅客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各航司、機場要在安檢現場增派工作人員,做好旅客的服務指引及解釋工作。要合理設置旅客對充電寶的自棄、暫存區域,明確暫存手續和流程,為旅客自棄、暫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對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通知還要求各航空公司、機場加強旅客服務人員培訓管理,確保員工熟悉掌握充電寶安全風險及政策,以便能夠準確、有效地回應旅客問詢。
青島機場嚴格落實要求
青島機場工作人員介紹,3C標志一般貼在產品表面,或通過模壓壓在產品上,仔細看會發現多個小菱形的“CCC”暗記。每個3C標志后面都有一個隨機碼,每個隨機碼都有對應的廠家及產品。充電寶的3C標識,一般位于充電寶的背面或是側面兩端。
青島機場工作人員提醒,除了無3C標識的充電寶以外,此前已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同樣嚴禁攜帶,青島機場將嚴格落實相關要求。相關召回信息可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召回技術中心”官方網站“消費品召回”欄目查詢。
乘坐飛機,旅客除了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外,也不得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另外,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且必須是個人自用。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必須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且不得超過2個。額定能量大于160Wh不可以帶上飛機。
還需注意的是,已經鼓包、破損的充電寶,禁止攜帶。飛行途中,禁止使用充電寶。
(青島早報/觀海新聞記者 魏鈮邦 通訊員 楊邵琛)
[來源:青島早報 編輯:李源菁]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