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懸賞公告(2025年第33期)
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
懸賞公告(2025年第33期)
被執行人:王灝,男,1971年1月26日出生,漢族,住青島市市南區銀川西路5號4號樓2單元201戶,身份證號37020319710126321X。
未履行金額:本金24 664 000元及利息等
凡向本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線索),經查證屬實并執行到位的,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5%支付懸賞金。
懸賞事由: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2022)魯0203民初2053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征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懸賞條件:懸賞公告發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有效財產線索的,本院將對有關人員的身份信息和其提供的財產線索進行登記,依據有關人員提供的財產線索查證屬實并實際執行到位后,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5%支付懸賞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發放懸賞金獎勵:1、財產線索屬于人民法院已經掌握的;2、財產線索屬于申請執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執行人已申報的;3、有關人員使用非法或者不正當手段獲取財產線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發放懸賞金情形的。
舉報電話:19853216693(陳法官)
本公告有效期: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如申請人在期限屆滿前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本院將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中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員的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來源: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 編輯:孫寶震]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