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將返還 青島5月啟動
13日下午,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副局長黃琳做客網絡在線問政,就“機關事業養老待遇”為廣大網民解答相關問題。據黃琳介紹,市直和市內三區符合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原養老保險統籌試點期間個人繳費返還條件的,差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個人繳費返還工作將于2017年5月啟動。據透露,目前我市尚未啟動省駐青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新制度繳費工作,另外,國家省尚未出臺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相關政策規定。
網友提問:今后機關退休養老待遇是不是會下降?
黃琳答復:根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家將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
網友提問: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并軌后,并軌前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部分何時退給個人?
黃琳答復: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市直和市內三區符合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原養老保險統籌試點期間個人繳費返還條件的,全額、差額撥款以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已于2016年返還;差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個人繳費返還工作將于2017年5月啟動。各區(市)的個人繳費返還工作遵循區(市)政策規定辦理。
網友提問:機關事業單位開始交養老金了,請問待遇會有什么變化?
黃琳答復:根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家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實施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改革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網友提問:今年退休人員能漲多少退休金?啥時候能漲?
黃琳答復:退休人員養老金應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進行調整。目前,國家省尚未出臺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相關政策規定。
網友咨詢省駐青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新制度繳費相關問題。
黃琳答復:根據社會保險政策規定,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應在青島繳納,目前我市尚未啟動省駐青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新制度繳費工作,待相關經辦規定明確后,將開展省駐青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新制度繳費工作。
(記者 謝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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