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11日訊 多元解紛案例庫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設的多元解紛類案檢索平臺,收錄由全國四級法院和部委、調解組織經過層報后評選出具有參考示范作用的案例。日前,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報送的《某公司與某科技公司軟件開發合同糾紛調解案——精準施策化解軟件開發合同履行爭議》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紛案例庫。
某公司與某科技公司軟件開發合同糾紛調解案——精準施策化解軟件開發合同履行爭議
關鍵詞
民事 承攬合同糾紛 軟件開發合同糾紛 軟件開發費用 保全公證 采取補救措施 即時履行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某公司與某科技公司簽訂軟件開發合同,由某公司承攬某科技公司的某演示庫軟件開發項目,2022年1月初該軟件投入使用,某科技公司一直未按約支付剩余50%的軟件開發費用,某公司多次催要無果,于2023年9月訴至法院。
處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訴材料后,經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通過法院調解平臺在線委托調解。某公證機構調解員收到案件材料后,進行仔細閱研,全面了解案件情況,梳理出雙方爭議焦點主要在于:某科技公司多次向某公司反映其研發的軟件運行卡頓,嚴重影響正常工作效率,但某公司未作出彌補措施,故某科技公司拒絕支付剩余軟件開發費用。
圍繞該爭議焦點,調解員與當事人取得聯系,多次溝通協調,釋法明理,從法律角度、訴訟成本等多方面勸導雙方換位思考、綜合考量,并針對性開展調解工作。某科技公司提出:如某公司能對涉案軟件作出修補,達到合同約定的運行效果,某科技公司可即時支付剩余開發費用。
調解員依據民法典關于合同履行的相關條款,結合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就某科技公司提出的訴求向某公司進行認真分析和詳細釋明,并將雙方當事人約至調解現場,某科技公司工作人員現場演示某公司研發的軟件,調解員同時以其公證員身份現場監督雙方的軟件測試過程,對運行環境、操作步驟、輸入數據、輸出結果進行全程錄像錄屏,制作《現場工作記錄》,并出具保全證據的公證書。測試發現涉案研發軟件確實存在較為嚴重的卡頓問題,某公司負責人當場承諾將對該軟件進行針對性修補。
10日后,雙方當事人再次回到調解現場,某公司工作人員現場運行修補后的軟件,某科技公司對運行效果表示滿意,當場與某公司就尚未支付的軟件開發費金額及支付方式達成一致。
處理結果
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某科技公司當日將剩余軟件開發費一次性支付給了某公司,雙方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解紛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9條、第577條、第579條、第770條、第781條、第782條
解紛要旨
本案系軟件開發合同糾紛,此類糾紛往往因定作一方對軟件公司開發的軟件實際運行效果不滿,從而不愿意支付款項,在化解此類糾紛時,應當找準癥結、精準施策。本案中,調解員找準爭議焦點,聯系雙方現場對軟件運行情況進行核實,積極推動軟件修補工作,并再次現場復檢。其間,公證機構發揮自身證據保全優勢,對涉案軟件進行實時、客觀、全面的保全公證,減少了雙方的舉證難度和成本,也減少了在證據真實性上的無謂爭執。通過為雙方當事人制定詳盡的調解方案,向雙方當事人釋明案件進入審理程序所要付出的時間成本、人力成本、金錢成本,促推當事人衡量訴訟成本與接受調解方案之間利弊,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軟件開發公司順利獲取報酬,定作軟件公司也能夠即時使用軟件,糾紛得以實質化解,不僅大大節約雙方當事人解紛成本,也有力保障各方合法權益,做到案結事了。(記者 趙彥閱)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