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16日訊 據青島市物價局官方微博消息,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目錄的通知》(青政字〔2017〕21號),青島市物價局有3項行政權力事項在取消之列,分別是:對未取得價格鑒證資質或者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從事價格鑒證業務的處罰(行政處罰),收費許可證辦理、變更、注銷(其他行政權力),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其他行政權力)。調整后,青島市物價局行政權力清單共計34項,均在市物價局門戶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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