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6月16日訊 據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等6項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處罰。
青銀罰決字〔2025〕2號顯示,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對其處以警告,并處罰款91.2萬元。
青銀罰決字〔2025〕3號顯示,袁某波(時任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對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對其處罰款1.3萬元。(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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