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30日訊 “對于空姐,我得好好謝謝人家,畢竟她幫我找到耳機。可是對東航,我都不知道該說什么,那么大的航空公司,還能把已經找到的東西再給弄丟了。”返回西安已經快一個月了,王先生一直在跟東方航空聯系著,從一開始希望找回丟失的耳機,到現在不求耳機只求一個答案,王先生也經歷著從想給東航寫感謝信到打了無數個投訴電話的落差。
8月24日,王先生搭乘東方航空MU203航班從西安飛往香港,落地到達酒店后,他突然想起自己的耳機可能落在飛機上。抱著試試看的心態,王先生撥打了東方航空的客服電話,希望能把耳機找回。兩天后,王先生收到東方航空的信息,不僅有失物招領的確認碼,而且還有空姐幫忙找到耳機的照片。“那個時候我真的都想寫個感謝信給東航,感覺他們真的是把旅客的需求當回事。”因為當時王先生在國外,他就打算回程時再去香港機場東航代理的辦公室取耳機,“當時我還想,要是有機會,我一定得當面謝謝幫我找到耳機的空姐。”
然而,等到一周后王先生回到香港,卻得知自己的耳機不在東航代理的辦公室。“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說他們從來沒有收到過這副耳機,就算我拿出了失物招領的確認碼,人家就是說沒收到。”第二天,王先生又跑了一趟東航代理的辦公室,這次得到了一個“正在調查”的答復。
回到西安后,王先生仍然沒斷下跟東方航空聯系,打了好幾次投訴電話都沒結果,“東航最后跟我說耳機確實找不到了。”從失而復得的高興,到得而復失的無奈,王先生是又急又氣:“說東航服務不好吧,空姐確實盡心盡力幫我找到了,可說他們服務好,又把旅客的東西弄丟了。”王先生不禁對東方航空的服務和管理流程提出了質疑,“這個索尼耳機買的時候大概3000元,現在也能值2000元,耳機我可以不要,但事一定得弄清楚,到底是哪個環節把耳機又弄丟了?”為了找到這個答案,王先生甚至都有報警的想法。
針對王先生的遭遇,信網聯系到東方航空,客服表示已查詢到王先生的投訴案件,該案件目前顯示尚未結案,會有專員繼續跟進,并且會對信網反映的情況進行補充和催辦,安排專員后續與王先生繼續聯系。
北京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車秋峰律師評析,東航此前已為乘客王先生成功尋回遺失物,這意味著自找到物品起便負有妥善保管的義務。但東航再度將物品弄丟,此時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對于王先生的維權路徑,車律師建議,可憑東航工作人員出具的失物招領確認碼,以及留存的遺留物品詳情等憑證,向東航主張賠償。同時,需提供物品購買憑證等材料,確認物品價值及權屬,以此完成舉證。(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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