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21日訊 10月21日上午,市南法院在珠海路街道現場調解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市民王女士想把自己在香港中路一處店中店轉租出去,結果因對方給的8000元定金跟約定的2萬元不符,王女士拒絕轉租,結果店面被經理收回,對方還將王女士告上法庭,經法院調解,王女士要賠付對方13000元違約金。店沒了,還損失5000元。信報/信網記者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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