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26日訊 前期,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根據精準分析線索,依法查處青島新青大食品有限公司隱瞞銷售收入偷稅、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案件。
經查,該公司通過員工個人銀行賬戶收取銷售貨物款項,隱匿銷售收入、騙取留抵退稅64.11萬元。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對其追回留抵退稅款、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97.93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從稽查檢查案件可以看出,隱匿收入是騙取留抵退稅的主要手段之一,稅務機關將繼續深挖隱匿收入線索,嚴厲打擊通過此種方式騙取留抵退稅的違法犯罪行為,積極維護國家稅收安全。(通訊員 沙金 記者 趙彥閱)
[來源:信網 編輯:陸云琦]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