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16日訊 信網此前報道(詳情見《乍一看以為自己被起訴了 共道云“化裝”法院調解引質疑》)引發關注后,近日,又有多位市民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類似情況:自己收到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名義發送的調解短信,本以為是法院官方發送,深入了解后卻發現,背后是第三方調解機構的“操作”。經調查,短信實際由共道云民商事調解中心(隸屬共道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推送,共道云調解員自稱“代表法院調解”的行為,與法院回應“調解機構無法代表法院”形成沖突。撥打調解員的電話,安卓系統上的號碼百事通也顯示“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就算是和法院有合作,那也不能把號碼標記成法院,調解機構就是調解機構,法院就是法院,怎么能混為一談?”收到短信的劉先生說。
共道云自稱“代表法院”
“【青島市南區人民法院】……信用卡糾紛一案已起訴至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案號:(2025)魯0202非訴云調……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已向您送達該案相關調解文書……”市民收到的這類短信,落款為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特邀調解,還附帶查看案件詳情的鏈接和調解員聯系方式。按照短信提示撥打調解員電話后,接線人員直言“我們可以代表法院開展調解工作。”
信網向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求證后,法院給出的回應截然不同:共道云民商事調解中心作為第三方調解機構,僅負責協助開展訴前調解,根本無權以法院名義宣稱“代表法院”。 這就出現了奇怪的“身份錯位”。調解機構一方聲稱能代表法院,法院明確表示其沒這個權力,市民被攪得一頭霧水。
信網根據“電信網碼號資源使用和調整審批系統”查詢到,發送相關調解短信的10687732開頭號碼,其使用單位為福建浩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并非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即該短信并非由市南區人民法院直接發出。隨后,信網以市民身份聯系了其中一位特邀調解員,一開始,對方在電話里稱自己“是市南法院的”,卻一直不說明自己的具體位置,在幾番詢問下,才表示自己是第三方調解機構,“我們是共道云商的,是法院授權委派的調解組織。”
山東眾成清泰(青島)律師事務所的楊文光律師指出,第三方調解是司法輔助手段,核心是協助化解糾紛,必須清晰界定“協助者”身份。調解機構自稱“代表法院”,不僅超出自身權責范圍,還容易讓公眾錯誤認為調解結果和法院判決效力一樣,會對司法公信力造成損害。
號碼標記“張冠李戴”
信網調查發現,安卓系統中的“手機號碼百事通”顯示,特邀調解員的電話被標注為“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市民李女士收到相關短信后,看到回撥號碼的標記信息,當即認為是法院工作人員來電,“我當時一看到標記,就覺得肯定是法院的人,畢竟這種官方標記一般不會錯。結果聊了幾句,感覺不對勁,他說的一些話更像是催著我解決糾紛,語氣有點像催收。”收到短信的劉先生質疑:“就算是和法院有合作,那也不能把號碼標記成法院,調解機構就是調解機構,法院就是法院,怎么能混為一談?”
針對市民反映的調解機構號碼被標記為法院的問題,信網咨詢了運營商客服。客服表示,電話號碼若要標記為政府部門,屬于“來電名片”業務范疇,個人無法直接申請,需由政府部門通過客戶經理對接辦理。辦理時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單位號碼介紹信等材料,且所有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必須經過政府部門自身同意并提供相關證件,由客戶經理審核后申請添加。“若號碼綁定在政府部門專線名下,可能被關聯標記為該單位號碼,但即便如此,仍需政府部門提供正規證件完成審批流程。”
律師提醒:可通過官方渠道核實案件真偽
據企查查顯示,共道云民商事調解中心所屬的共道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由杭州市城投集團、阿里巴巴集團、創始團隊共同發起,該調解中心是一家注冊在杭州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是杭州市余杭區司法局,中標過多個當地法院的“調解員服務外包”“委派委托調解及輔助服務”項目。
北京隆安(青島)律師事務所的史士輝律師表示,因當前金融案件數量眾多,法院為了實現訴調分流、減輕立案壓力,會通過類似授權的方式,讓特邀調解委員先對案件進行調解,但這些調解中心并不能代表法院出具相關文書。如果調解員調解不成,一段時間后,案件會移送到法院再次立案,之后會給出“民初字”案號,并開庭審理。
所以,調解機構并不能自稱可以代表法院,同時在調解過程中,調解機構也應該表明自己的身份。市民收到短信后,可以通過12368司法服務熱線或“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小程序”核實案件真偽,還可以登錄司法局官網查詢調解機構資質,若案件真實,建議市民積極處理。(郭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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